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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司法新聞導覽》
肇事逃逸量刑系統26日上線

🎈快速掌握兩個重點:

1️⃣駕駛人對肇事逃逸,應審慎看待,絕對不要以為撞傷人「過失傷害」達成和解後,肇事逃逸就可以平安下莊。

🔶民國105-106年的肇事逃逸罪,平均判刑1年1.2月,刑責不輕,駕駛人應特別謹慎。

2️⃣較常斟酌的量刑事由:

🔶這部分很實用,千萬不是看看就好。萬一自己或周遭親友,扯上肇事逃逸罪時,可以怎麼依照個案去預估可能的刑度;進而決定訴訟策略。

👉犯罪動機欄包括:為避免無照駕駛被發覺而逃逸、為避免酒駕、施用毒品或迷幻藥被發覺而逃逸、為避免車內違禁物被發覺而逃逸、有不得已之正當事由需離開〈如:就醫需求、婚喪禮俗趕時辰〉、認為對方將尋釁攻擊而離開、主觀上認為對方製造假車禍或有不法企圖而離開。

👉犯罪情節欄包括:被害人所受傷害之程度及人數、行為人駕駛之交通工具種類、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、行為人是否有違規行為〈如: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、跨越雙黃線〉、被害人是否有違規行為、行為人逃逸之態樣、肇事現場被害人是否有其他獲救可能、被害人之情狀。

👉前科紀錄欄的選項,有行為人是否具肇事逃逸罪或不能安全駕駛罪之前科;犯後態度欄選項,有審判中是否坦承犯罪、警詢或偵查中是否曾坦承犯罪、行為人與被害人是否和解、被害人是否原諒、行為人有無悔意、有無湮滅證據之行為〈如:修理車輛之烤漆或板金〉等項。

http://m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25929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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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儼峰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