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🚩違規停車,「只吃罰單」就沒事嗎?

🚗許多民眾誤以為在不得停車路段(例如:紅線處),違規臨停,了不起吃個罰單,繳個幾百元或上千元的罰單就沒事了。

但,真是這樣嗎?

大錯特錯!近來已有許多法院判決認定:駕駛人因違規停車,與車禍發生具有相當因果關係,成為發生車禍的肇事原因,恐將構成刑事「過失致傷罪」、「過失致重傷罪」或「過失致死罪」。

一旦成罪,除了有「刑事」罪責之外,同時也會面臨傷者或死者家屬的「民事」高額求償!可能動輒超過數十萬或數百萬。

下次要違規臨停之前,還是多想幾秒鐘吧!

📣刑法第276條第1項、第284條第1項。
1️⃣️過失致傷罪,最重可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。
2️⃣️過失致重傷罪,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3️⃣️過失致死罪,最重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※新聞連結一案,只是被起訴,並非最終判決結果。
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23568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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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儼峰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