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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想要提出 LINE 對話紀錄當證據,該注意什麼事?】
【律師教個兩招吧!】

存證信函是寄發通知最沒有爭議的方式。但大家常常不好意思問出口的是:「律師,我知道能寄存證信函是最好啦,但如果對方以為我要告他,反而拒絕私下協調,我該怎麼做?」、「我都有跟對方LINE 喔,我已經傳訊解約,對方已讀了,這樣是不是沒問題了?」。

✔️先給大家一個觀念,如果以下幾種情況,為了慎重,建議寄存證信函為宜。
1️⃣️標的金額較大
2️⃣️涉及時效問題
3️⃣️契約或法律規定應書面通知
4️⃣涉及雙方法律關係的重要事項

今天要討論的是,如果經過考量,決定不寄存證信函。因為仍可能有糾紛,未來若要提出雙方LINE對話,證明對方確有收到通知,那麼現在有沒有要注意的地方呢?

如果對方單純「已讀未回」。可預期的是,對方有太多理由可辯稱沒收到訊息,例如:手機遺失、軟體程式問題、家人拿手機去玩等。但大家別氣餒的太早,實務上仍有法院判決,綜合判斷對話整體脈絡後,認定對方只是故意「已讀未回」,但仍有收到訊息。但法院會考慮很多面向,未必每次都導出肯定的結論。

律師會建議,若要提出對話當證據,在雙方對話內容上「互有來往」會是最好的,甚至最好可以先寒暄,閒話家常,在內容先聊一些「必然是對方才會知道」的事,稍後再切入正題後,對方如果仍然以「已讀未回」,狡辯自己沒收到訊息,可信度就會大打折扣了!

因為LINE新增了「收回」訊息的功能,為了避免對方於事後收回訊息,船過水無痕,提醒大家一定要善用螢幕截圖功能,保存證據喔!
#存證信函 #證據 #LINE對話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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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儼峰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