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警局做筆錄的三個應注意」
一、應注意「問題」
在一般語意清楚的問題,倒不會有什麼爭議。但以下這種情形,要特別注意:「問題裡有預設前提,但這樣的前提還沒被確認,甚至是當事人所否認的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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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身邊有位朋友涉及刑案,被警察通知去做筆錄。這位朋友跟我說:律師,我先去警察那邊看看到底怎麼回事,如果之後檢察官要開庭,我再請你幫忙。
一般民眾常會以為:檢察官或法官開庭才是所謂的開庭,至於警察局問話所做的筆錄,並不是開庭。但這樣的觀念,其實非常危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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📝離婚「贍養費」知多少?
1080107 三立新聞網:「星女郎」張雨綺去年9月和富商老公袁巴元爆發肢體衝突,隔天火速離婚。6日袁巴元控訴並加碼爆料,氣得張雨綺跳出來駁斥,並要男方「把欠我的數千萬還給我」,意外曝光天價贍養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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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知道,#離婚 之一方,如果想拿到為數可觀之 #贍養費,多須透過「協議離婚」,為免空口無憑,建議於離婚協議書詳為記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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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介紹違約金的兩個觀念:
1️⃣ 賠償義務人認為違約金過高,是否有權主張減低?
2️⃣ 承前題,賠償義務人已經主動給付違約金 ,嗣後還能主張減低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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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種類型的民事契約,都可能會約定違約金。而違約金的金額多寡如何約定?誰說了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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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買預售屋,除了保留廣告單等銷售資料,更要詳閱契約內容】
蘋果日報107/12/01:
不少預售案打出低總價吸引首購,但預售屋看不到、摸不到,專家提醒,預售屋常見問題包括建材配備與銷售時不同,甚至經二次施工導致規劃走樣等,建議消費者購買前,確認配備品牌、型號,並保留銷售廣告單、平面圖等資料,確保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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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店面租賃 ─ 關於免租金裝潢期的小觀念】
🔶案例情形:
有一位房東出租「店面」給房客開早餐店,租期五年,給予房客三個月的免租金裝潢期( 舉例:107.9.5~107.12.4 ),但房客在裝潢期即將屆滿之前,突然喊不租就不租了,跟房東終止契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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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到「和解」,諮詢時最常被問到的問題是:如果和解契約一方不履行,該怎麼辦?常有民眾誤解,以為和解契約是雙方心甘情願下所簽字的,既然對於內容沒有爭議,如果一方不履約,應該可以不用再跑法院打官司才對。
但這樣的觀念是錯的,因為「和解」本質上也是一種契約,稱之為「和解契約」(民法第736條以下),倘若契約履行上發生爭議,如同其他類型的契約:買賣、租賃等等,仍然需要上法院,透過訴訟程序,才能定紛止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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🔶「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」六個常見問題,分為上、下兩篇介紹。
以下為下篇內容:
💎💎
四、至法院請求代墊支出的扶養費,未必「花多少,就可請求多少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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🚩離婚時,夫妻洽談離婚,有時為了讓另一方願意簽字,快刀斬亂麻,致日後發生爭議,更占了大多數。其中「未成年子女扶養費」是常見問題。
🔶介紹「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」六個常見問題,分為上、下兩篇,提供給大家參考:
💎一、「沒拿到監護權的人,不用付扶養費」,是錯誤的觀念。
沒有監護權之一方,常自認自己沒有監護權,什麼好處都沒拿到;反觀他方拿到小孩監護權,好處占盡了,所以應當由他方負擔扶養費。但這是錯誤的觀念,夫妻如果沒有約定,依法是「平均」分擔,與哪一方取得監護權,沒有關係。
☑️☑️建議作法:夫妻於
#離婚協議書,寫清楚雙方負擔的比例或數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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💎二、記得考量,如果「一方逾期不履行」給付扶養費,該怎麼辦?
「如果對方這期都遲付了,那麼下個月應該也會遲付吧?」可是翻遍協議書,卻發現對方的下個月給付義務,根本還沒到期。難不成我還要每期、每期去要嗎?這也是常見的問題。
☑️☑️建議作法:除了寫清楚負擔的比例或數額之外,並加上「如一期未履行時,其後之○○期(例如:六、十或十二期)視為亦已到期。」
離婚協議書能經「
#公證」更好,將扶養費列為
#逕受強制執行約款。如果他方逾期不履行,可以直接至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不用再打官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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💎三、代墊支出扶養費之一方,向他方請求返還,請求權「
#消滅時效」是多久?
舉例:離婚時就扶養費沒有約定,女方取得小孩監護權,獨力扶養,都沒跟男方要求扶養費。女方日後才知道自己只需負擔一半,且多年額外支出的另一半扶養費性質上屬於代墊。如今請求返還代墊款項,依法可請求「最近幾年內」的呢?
☑️☑️應區分以下兩種情形:
1. 離婚協議書有約定「按年」或「不及一年」(例如:每月)定期給付扶養費。例如:離婚協議書載明:甲方應於「每月」幾號前給付多少錢」,那麼,消滅時效是5年,僅可請求過去5年的扶養費。(民法126條)
2.離婚協議書沒有前述「按年」或「不及一年」定期給付扶養費之約定,那麼,消滅時效是15年,可請求過去15年的扶養費。(民法125條)
#最高法院101 年度台上字第236 號民事判決
以上,希望您喜歡本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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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氣冷颼颼,門窗緊閉,「一氧化碳中毒」成居家安全最大殺手。
租屋一族多是經濟弱勢的無殼蝸牛,若遇上房東提供瓦斯熱水器卻又不具安全性時,該如何自保?提供以下幾點參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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