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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自達汽車部分柴油車款出現瑕疵,報載消保官提到:現行「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實施20年來從未修訂過,針對重大瑕疵可解約換車部分僅規定煞車失靈維修2次沒修復.........。https://reurl.cc/XeRWj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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🏖️相信很多人都聽過消費者保護法,但相較之下,卻很少人聽過「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」。即使聽過,但卻不知道這到底是什麼碗糕?與我自己的權益何干?

首先談談「定型化契約」,簡單來說,就是商家(企業經營者)單方面預先擬訂的契約,通常是厚厚一大本,密密麻麻,讓消費者有看沒有懂,只知道在該簽名的地方簽名。至於契約寫了哪些內容?藏了哪些陷阱?消費者往往一問三不知。

🔑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,中央主管機關會就特定行業,訂定所適用的「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。」

如果是應記載事項,就算商家提供的契約裡刻意漏掉了這部分的內容,雖然沒有約定,也當然構成契約內容。

如果是不得記載事項,就算商家提供的契約仍執意寫進去,但寫了等於沒寫,不構成契約內容。

說了那麼多,大家只要記得一個重點:如果自己做為消費者,跟商家簽訂契約,千萬千萬不要只看契約的內容。為什麼呢?因為契約既然是商家所擬訂,多半都會偏向對商家有利,而不利於消費者。

這時候該怎麼做?建議大家去找出該種消費類型的「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看看哪些是應記載,卻未記載?哪些又是不得記載,卻又記載的。

該去哪裡找呢?建議可至行政院網站:https://reurl.cc/MZjA3

例如:如果大家今天去報名了一個英文補習班,但在開課前、或剛開課後,突然因故想退費,卻遭補習班刁難,這時候就應該找「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。

其實生活中,食衣住行育樂,都有各種類型的消費關係契約,不管是實體商品或服務,都非常多,可以說是包羅萬象。打個比方:預售屋買賣、國內外旅遊、汽車賣、健身中心。

從現在開始,您就可以更懂得保障自己的權利喔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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