🚦名譽權侵害,除了要求道歉,還可以怎麼主張權利呢?
如今媒體報導滿天飛,紙本跟網路互為串連,媒體報導的分享變的簡單,只需動動手指,如果你是「按讚姐」、「分享哥」,分享一則報導,可能連一秒都不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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🕍便民措施「夜間調解」,好處多多。
最近承辦一件 #車禍 賠償案件,陪同當事人去 #調解,才知道,現在便民服務做得真的很不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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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自達汽車部分柴油車款出現瑕疵,報載消保官提到:現行「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實施20年來從未修訂過,針對重大瑕疵可解約換車部分僅規定煞車失靈維修2次沒修復.........。https://reurl.cc/XeRWj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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🏖️相信很多人都聽過消費者保護法,但相較之下,卻很少人聽過「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」。即使聽過,但卻不知道這到底是什麼碗糕?與我自己的權益何干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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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職時談到「前一份工作薪資」,「灌個水」可以嗎?
Peter 年輕有為,不到40歲就當上公司的營運部經理,年薪100萬元,在業界名氣響亮,最近又被知名外商公司挖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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🕍老闆們「#解雇」員工,該知道的兩個實務重要觀念!
雇主不能隨便叫勞工走路,必須有勞動基準法第11條、第12條各款法定事由才可以。這已為大家所熟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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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你如何拿捏「#精神慰撫金」
對於被害者而言,金額該如何拿捏,一向是難題。金額開低了,擔心吃虧;金額開高了,又擔心被說獅子大開口。精神慰撫金,指的是非財產上的損害,難以量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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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司法新聞導覽》
肇事逃逸量刑系統26日上線
🎈快速掌握兩個重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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🔎🔎蒐證要即時,柯南就是你!
為自己蒐集有利證據,最好的時間點,在警覺到「可能發生法律糾紛時」,就應即時為之!千萬不要等到證據滅失,才後悔莫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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🚩違規停車,「只吃罰單」就沒事嗎?
🚗許多民眾誤以為在不得停車路段(例如:紅線處),違規臨停,了不起吃個罰單,繳個幾百元或上千元的罰單就沒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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🚩搞懂「五大重點」,讓你跟「肇事逃逸」說bye bye!
試想一個日常場景:上班途中,自己騎機車與他車碰撞,身旁機車騎士摔倒在地,看似不是太嚴重。自己心想:後方行車很多,如果停下來可能影響交通,而且上班快要遲到了,還是先繼續騎再說,如果有事等警察通知,大不了賠償醫藥費,跟對方和解就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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